首頁 » 【校外來文】:109學年度第2學期應屆畢業僑生、港澳學生及外國學生申請畢業後在臺實習事宜。
教育部-書函
大學校院僑生港澳學生及外國學生畢業後申請在臺實習作業要點
申請在臺實習畢業僑生(含港澳生)清冊
申請在臺實習畢業外國學生清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