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
一、本案獎助對象為設籍桃園市四個月以上,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原住民族學生。但不含各級學校一年級第一學期學生、 各級學校進修部、推廣進修班、建教班、在職專班、進修補習學校、遠距教學、 學分班、在職進修班、延長修業年限及就讀第三年起之研究所學生。

二、生輔組收件截止日:112年9月27日(三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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