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» 檢送本局辦理112年第二梯次「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-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」申請表件,請貴單位協助公告周知並依說明辦理,請查照。
說明:一、本案獎助對象為設籍桃園市四個月以上,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原住民族學生。但不含各級學校一年級第一學期學生、 各級學校進修部、推廣進修班、建教班、在職專班、進修補習學校、遠距教學、 學分班、在職進修班、延長修業年限及就讀第三年起之研究所學生。
二、生輔組收件截止日:112年9月27日(三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