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原發中心111年3月2日原民發藝字第1110001303號函辦理。

二、報名時間展延至111年4月20日止,年齡不限,參展作品類型不限,請貴單位協助公告並轉知有關人民團體,鼓勵符合資格者踴躍報名參加。相關資料公告於原發中心官網http://www.tacp.gov.tw/最新消息。

Close Menu