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

一、依據輔仁大學學校財團法人輔仁大學114年9月24日輔校原資字第1140020108號函辦理。

二、114年6月20日原民教字第11400286471號令修正發布之獎助學金要點第六條第一款:「通過中高級以上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,得全數減免。」經原民會函釋,本項所指之中高級認證證書,係為同時具備聽力、口說、閱讀、書寫能力之證書,或學生同時兼有中高級族語認證註記「聽力及口說(合格)」及「閱讀及書寫(合格)」兩份證書,方得抵免一學期之助學金24小時服務學習時數,且不限申請學期別皆可重複抵免。

三、學生若僅取得中高級族語認證註記「聽力及口說(合格)」或「閱讀及書寫(合格)」之其一者,僅可抵免一學期之助學金12小時服務學習時數,但不限申請學期別皆可重複抵免。

四、本辦法可以溯及113-1學期之前取得助學金之獲獎者用以抵免時數,唯應遵照說明二、說明三之抵免原則辦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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